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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字千金的典故
战国末期,秦国有一个大商人,名叫吕不韦,他因在赵国经商时,曾资助过秦庄襄王(名子楚,当时在赵国做质子做抵押品)又把他的妾赵姬送给子楚为妻,待子楚接王位后,便被封为文信侯,官居相国。庄襄王在位仅三年便病死了,由他十三岁的儿子政(赵姬所生)接王位,便是历史上有名的秦始皇,尊吕不韦为仲父,行政大权全操在吕不韦和赵姬的手中。当时养士之风甚盛,有名的战国四公子便都养有门客数人,吕不韦也养了三千门客,作为他的智囊,想出种种办法来巩固他的政权。这些门客,三教九流的人,应有尽有,他们各人有各人的见解和心得;都提出来写在书面上。汇集起来,变成一部二十余万言的巨著,提名“吕氏春秋”。吕不韦就把这部当时吕氏把这本书在秦国首都咸阳公布:悬了赏格,说有人能在书中增加一字或减一字者,就赏赐千金(合黄金一斤) )。此时的记录,见“史记”:“吕不韦传”。后来的人,根据这个故事,引申成“一字千金”一句成语,使用形容发表文章的价值很高,或者称赞发表文章在修辞例如我们读到一位名学者的新作,他提出了一个新的教学方法,不但能提高学生的学业程度和品质,而且还增加了教师本身的在近代的社会中,样样都变成商品,文章也不列外,那么我们说,某著作家的文章,稿费价格之高,相当于“一字千金”。不过,通常我们还是形形文章的价值或修辞的美妙比较妥当。